据相关法律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拟将机动车没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作为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条件……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开始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多条新规“直指”目前存在的争议热点。据介绍,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就开始施行了,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危险驾驶犯罪行为的规定相衔接,形成了该送审稿。
替人消分牟利,拟扣证半年可罚2000元
案例一:
近日,珠海市机动车考训场的教室内,学员们正在安静地听交警上交通安全课。这时,几名交警进来把一名中年男子戴某带走。原来,戴某帮别人扣分,被处以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这是珠海市“卖分被罚第一人”。同时,交警还将依法追究买分者的责任。
案例二:
2017年11月,安徽徐某某、陈某某因合谋非法使用多人驾驶证为一辆机动车罚款消分并从中牟利,日前被芜湖警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500元及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日前,东莞交警侦查大队联合常平、黄江、莞城3个交警大队前日同时开展针对“买卖分”团伙的“收网”行动,16名涉案人员被带回调查,最终组织、参与买卖驾驶证分数、提供虚假证言的陈某等8人依法被警方行政拘留。
“买分、卖分”行为的泛滥,直接降低了交通违法的成本,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公共交通混乱的情况。更严重的是,“黄牛”的大量存在极大地威胁着驾驶员信息安全,严重影响了交管部门的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有驾照的小伙伴们记得谨慎替人消分.